参考*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4号)规定,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注意一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
注意二
如需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选择自行申报的无需与单位确认)。
注意三
确认事项包括:
(1)是否有需补充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如有需补充完整;
(2)如可以申请退税,是否申请退税并提供退税银行卡账号;如需要补税,税款是自行缴纳还是由单位代缴等;
注意四
单位根据您提供信息代您填写申报表、计算应退(补)税并办理申报。
注意五
如果需要补税,由单位代缴税款的,需将税款交到单位由其代缴;自行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纳。
注意六
纳税年度内,未由扣缴义务人申报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不允许集中申报。
注意七
你自己已经进行自行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的,无法通过集中申报方式进行办理申报。
(××单位)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
(参考表样)
一、填表须知
二、个人基本情况(为确保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认本栏)
1.姓名
2.公民身份号码/纳税人识别号
□□□□□□□□□□□□□□□□□□□□
3.有效联系方式
手机
□□□□□□□□□□□
联系地址及邮编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邮编□□□□□□
4.电子邮件(如需接受电子文书,请填写本栏)
三、选择集中汇缴的员工,需要确认以下情况
7.除本单位收入外,是否有其他需补充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否□是(需要提供明细情况)
8.是否需要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等扣除?
□否□是(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9.如果需要汇算清缴退税,是否退至工资卡?
□是(无需填写以下银行卡信息)
□否(需要填写以下银行卡信息)
开户银行(填写总行名称):
开户地(省):省(区、市)
银行账号:
10.如果需要汇算清缴补税,是否由单位代为一并缴纳?
□是(需要将需补缴的税款及时交付单位)
□否(个人自行补缴税款)
选择个自行补缴税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使用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款;
(2)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缴款。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个人签名:年月日。
来源:税库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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