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强调,“发展既要注重建设项目上改善‘硬环境’,更要注重优化营商环境上改善‘软环境’。”年,上海日均诞生户企业,数量比创下新高的年增长了12.8%,这是对上海营商环境的充分肯定。
创业小杨
申税小微,我也打算创业,怎样开办企业才能更方便呢?
申税小微
申税小微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版新办纳税人“网上办”操作指南,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可在受理当天办结全部11个税务初始化事项,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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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前提
必须是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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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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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免登陆功能”选择“新办企业快速通道”链接进入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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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页面输入新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和经办人信息。请注意!经办人将作为新办企业的办税员进行信息采集并进行验证,业务办结后,税务机关将发送短信至该经办人填写的移动电话。
点击“提交”,系统将自动与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即可成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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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登录后,系统将引导操作人员完成新办企业相关涉税事项申请和信息填报工作。请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实填报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选择相关事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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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基础登记信息。标“*”为必填项,街道乡镇根据注册地址自动匹配带出,若匹配不出可手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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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负责人信息;标“*”为必填项,请纳税人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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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总分机构信息
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总机构”时,需录入“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时,需录入“总机构”信息;选择“分总机构”时,需录入“总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信息;
7
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
纳税人需录入“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投资方信息”;需要维护投资人的经济性质,对于中国国籍的投资人还需要填写其住所地址,投资比例合计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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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涉税信息
除登记信息确认,在完善涉税信息下有7个部分内容需纳税人根据企业需要进行确认及完善。(请注意,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总机构为本市企业的纳税人无需填写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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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并提交申请
在预览提交页面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若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请下载查看《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确认填报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可在受理后的当天办结相关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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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查询
新办纳税人套餐的办理进度可在登录前页面下方的--中查看。
小贴士
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2号)规定,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更多关于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要求,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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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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