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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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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网上自检模块,校验的是哪些条件?

即办资格包括以下几方面,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2)纳税人未领取过发票;

(3)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4)非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6)属于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推送信息)的M级纳税人。

2.符合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的纳税人,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网上即时办理注销?

纳税人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且无未结事项时,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税务注销即办申请,并可网上办结;如有未结事项,可网上申请注销,并自愿签署《即办承诺书》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详细条件如下:

(1)无其他税控装置,监控指标无不符项;

(2)纳税人无留存结存发票;

(3)存在唯一的承诺书;

(4)无调查巡查监控不符项;

(5)纳税人不存在呆账情况;

(6)纳税人在风控系统中无未终结的风险应对内容;

(7)纳税人不存在个人所得税欠税信息;

(8)无未完成的纳税评估事项;

(9)监控纳税人状态是否为正常、清算户、简易注销无异议或停业;

(10)纳税人无规费欠费行为;

(11)社保费无欠费;

(12)纳税人不存在其他欠税监控(不含规费);

(13)特别纳税调整监控;

(14)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未办结;

(15)纳税人不存在未注销的防伪税控资格;

(16)稽查案件监控二指标无不符;

(17)无在查的案件。

3.我单位需要办理发票增量,请问能否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

可以。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模块办理。

4.我单位进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时,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无法填写,应如何处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信息采集完成,信息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协议编号,无需申报填写。

5.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时,提示“您选择的税款所属期,未查询到应申报的信息!”应如何处理?

如您单位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系统提示“您选择的税款所属期,未查询到应申报的信息!”,说明在该税款所属期应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已申报,或您单位无有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您可通过申报历史数据查询查看已申报信息,或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中查看是否存在有效的应税信息。

6.我单位认定的印花税是按次申报,但在我的待办中没有显示印花税报表。应如何处理?

我的待办中显示的事项名称的“未申报”或“已申报”报表,都是当月必须要申报的。如您单位的印花税是按次申报的类型,“我的待办”中将不再显示,由您根据当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申报,您可通过系统上方的搜索框,输入印花税进行搜索,也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功能中找到印花税模块进行申报。

7.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时,提示:“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大于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本期税额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计算!”,应如何处理?

社会平均工资是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系统中进行配置的。当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大于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时,本期税额将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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