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罗之飏
1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税务局获悉,在原实名办税的基础上,四川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人办理特定实名事项及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风险纳税人”)办理所有涉税事项时增加人脸识别实名验证方式。
四川省税务局明确,所有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和互联网(包括:四川税务APP、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特定实名事项时,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实名验证。互联网的税收信息系统将在纳税人办理特定实名事项时要求人脸识别实名验证。
风险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和互联网(包括:四川税务APP、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时,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实名验证。互联网的税收信息系统将在纳税人登录时要求人脸识别实名验证。
据悉,人脸识别实名验证是将办税人员的实时人像直接或间接与国家人口库的个人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实名信息;验证通过的,保存实名办税相关信息后进行业务办理,验证不通过的,暂不予办理。纳税人在登陆有效期内,二次办理特定实名事项或风险纳税人在登录有效期内办理所有涉税事项,不需要重复人脸识别实名验证。
四川省税务局明确,特定实名事项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控设备初始发行等发票类事项;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出口退税类实名事项。
尚未完成实名采集的纳税人,请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和互联网(包括:四川税务APP、电子税务局)办理实名采集。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和互联网办理实名采集、实名验证及涉税事项时,无需提供身份证件。纳税人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后进行人脸比对,比对成功后即可办理其关联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事项。
记者获悉,年1月1日至20日,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厅、宜宾市翠屏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合江街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将试点实施人脸识别实名验证。年1月21日起,四川全省范围内实施人脸识别实名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