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方法治疗白癜风 https://m.39.net/disease/a_5419408.html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北频道
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
近期,湖北省税务系统在持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中,以高质量的税收法治建设助力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在17个市州相继试点成立基层“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这既是湖北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以“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为工作理念,将涉税争议解决在基层的有力行动。
建好基层法治“前哨”
“税务部门的公职律师解释有理有据、通俗易懂,更容易让我们理解和接受政策措施。”家住在武昌区某小区的两位业主说道。前期,税务部门因以“需为纳税人保密的法定原则”,不予查询其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收入及纳税情况,让调解申请人心存疑虑。近日在武汉市武昌区“调解中心”,公职律师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解读,让申请人主动接受了处理意见。
5月中旬,武汉市武昌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这标志着湖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我们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专长和业务骨干税政专长,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提升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武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白渊在武昌区揭牌仪式上说。
试点前期,湖北省税务局一直致力于探索精准专业、多元高效的涉税争议调解途径,积极回应纳税人对化解涉税争议的各种诉求,为“调解中心”积累了有益经验。
“‘调解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的陆续挂牌成立,立足于基层,也必将服务于基层。”湖北省税务局副局长霍文刚介绍,在今年1月试点工作前期部署阶段,湖北省税务局群策群力,在各市州布置2个以上的基层试点单位的基础上,组建“调解中心”工作团队,配备专门场所,持续跟踪调研,及时处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行阶段性试点工作效果总结,力争于今年10月份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广建立“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相继成立,是湖北省税务系统全面落实中央、湖北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有力举措,是积极推进精确执法试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的创新探索,也是税务部门树立税收执法新理念、激活税收服务新作为、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的又一重要体现。”霍文刚说,通过把好法律适用关,增加涉税争议缓冲环节,降低救济成本,使纠纷争议化解与营商环境评价、满意度测评一体推进、一并落实、一同提升,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企争议在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调解氛围。
截至目前,湖北省税务部门已在17个市州的基层建立“调解中心”30余家,大范围的“调解中心”也在陆续建设中。
涉税纠纷化解在“源头”
“这种争议调解的方式太好了,既避免了我们向企业重复多次宣讲政策,更规避了我们基层分局在执法过程中的风险,还让我们又深刻理解了现有的政策法规,真是一举三得。”襄阳市南漳县基层一线税务分局工作的刘书勇,协助处理完佳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关于3万元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符合退税条件的涉税争议,让涉税纠纷化解在了“源头”,不禁点赞“调解中心”。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纳税人缴费人准备,提交相关资料、证据不仅耗时耗力,而且也给税务部门、司法机关带来了一定压力,使征纳双方都面临税收结果的不确定性。省税务局法规处处长胡清艳说出了“调解中心”铺开的初衷:“为了将涉税纠纷有效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通过开拓思路、创新机制,以集成高效的方式化解涉税争议。”
以湖北省首家试点的武汉市武昌区局“调解中心”为例,该中心组建以税务部门公职律师为主,业务骨干、社会律师、第三方力量辅助的专业团队,分级分类、依法依规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涉税争议咨询和调解服务。“调解中心”还在办税服务大厅增设了涉税争议受理窗口、增开诉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