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痛消化不良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你的专项附加扣除填完整了吗 [复制链接]

1#

01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1、子女满三岁的当月即可开始定额扣除

2、属于学历教育的阶段: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最高博士)

3、非主观原因休学学籍保留不影响扣除

扣除标准:/月/孩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1、一方按照扣除标准%扣除,或者

2、双方各扣50%,没有第三种方式

02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1、仅限在中国境内接受,如果是在境外,不允许扣除;

2、扣除期间为入学当月至继续教育结束当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包括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

3、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扣除(/月),也可由本人扣除(/月);

4、/月定额,多个学历不可叠加扣除,每年最高扣除额:4,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1、必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明的证书;

2、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除,每个证书只能扣一次;

3、每年元定额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多个证书不能同时享受。

03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元的部分,扣除限额为80,元。

扣除方式:

1、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扣除时点及方式: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04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期间:

如果有若干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只要其中一位年满60岁当月即可开始扣除,扣除期间可持续至对最后一位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2/月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共同分担2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不能超过元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过世,其第二年可以按照2元/月扣除

05住房租金

适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2、纳税人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的承租人;

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

4、纳税人及配偶未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月(因城而异)

扣除方式: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06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1、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

1、婚后只买了一套房的,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夫妻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且婚后夫妻只有一套房的,可以选择在一方扣除,而不是只能由购买方扣除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均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