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有客户问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在国际经济环境不容乐观的前提下,近年来国家确实出台了好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其中能够使用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该类企业能够充分享受这些税后优惠政策,必将节省一笔不小的金额。以下将根据常用的现行的政策为大家列举一下。一、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11号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自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与上年度对应的政策相比,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上涨了5万元。在此提醒大家,只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情形才适用该政策。如果企业开具了专票,即使普票与专票总金额不超过15万也需缴纳专票对应的税额;如果合计数大于15万(季度大于45万)则增值税普通发票也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7号公告)规定,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期限为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二、所得税根据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万以下的,在现行税率再减半,即实际税率为2.5%。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但在申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所得税时已经体现了出来。三、“六税两费”顶格减征根据公开媒体的文章《新华社:31个省区市全部顶格减征“六税两费”》报道,全国范围内减征幅度为50%,具体税费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当然,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同样需要进行具体的纳税筹划合理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