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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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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们,今天的节目我们一起走进纳税人咨询较多的一些涉税问题。
个人租房居住,已经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在年度的中间贷款买房,本年是否可以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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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播音:薛攀
原标题:《纳税人常见的涉税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