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涛 https://wapyyk.39.net/doctor/306474.html4月1日起
这些新规将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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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交通记分管理制度有变动
4月1日起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将正式实施
新办法对现有的记分管理制度
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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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新的记分管理办法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根据新的记分管理办法,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考虑到他们主动守法意识差,安全文明意识不足,交管部门将通过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项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驾驶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严格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与此同时,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将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从4月1日起,在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的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将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的一证通考,群众持身份证,可以在全国任意地申请考试,不需要再提交居住证明。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在群众异地考试换证方面,也有新的便利措施推出。
与此同时,在准驾车型方面,还将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从4月1日起,公安部还将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方便群众在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另外,此次部门规章的修订,还将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3种增加到7种,新增对有*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对被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02免征这类税款
自年4月1日
至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免征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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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部税务总局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策公告如下:
自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策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策,执行期限延长至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部
税务总局
年3月24日
*策解读
中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万元及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征收率一般为3%。
财税专家认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后三个季度直接免税,减负力度大,体现了国家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决心,有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对于小微企业的影响,年3月开始,我国实行对于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策,其他省、自治区级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税率也由3%降为了1%,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帮扶作用。后来,由于疫情的影响仍然在持续,我国将该优惠*策延续至年12月31日,并于年4月1日起将该*策统一为全国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的征税率,对于全国的小微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许多小微企业因此而得以迅速复工复产,经济快速复苏。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数据:年实施1%征收率优惠*策后,增值税起征点以上(即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轻了2/3,去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亿元,惠及万户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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