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网财经
中华网财经11月30日讯:11月29日,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通知公告》中,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称,南京绅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5)等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你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见到本公告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接受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附件名单中“南京朗庆置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连收三张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显示为“土地增值税”项目。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南京朗庆置业有限公司是香港绿色未来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朗庆置业有限公司下设四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宿迁朗诗置业有限公司、宿迁朗鑫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尚绿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河北鑫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中,港股朗诗地产(.HK)年报显示,绿色未来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文/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