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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指南尊敬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为了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互联网上办理涉税业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税务管理系统操作规范(1.0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国税发〔〕79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税网上税务局操作指引(3.0版)〉的通知》(京税发〔〕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开发了北京地方税务网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网厅")网上申报功能。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网厅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的所有涉税事项的网上申报工作。
二、基本流程
1.新办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先进行实名认证;
2.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类型社会公众应先在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3.已办理过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需再次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完成注册登记;
4.已完成实名认证的自然人需再次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完成登录。
5.已注册过的纳税人或非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注销账户并重新绑定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资料。
6.未绑定手机号码的个人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身份校验确认登录状态。(注:手机号接收短信时如提示为空且无应答则表示该手机号已经停机)。
7.在登陆网厅前须先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并设置密码保护级别。(注:"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密码保护级别"两个选项默认为勾选状态。)
8.点击左侧菜单栏--选择需要补充的信息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即可。(注:"修改姓名"、"修改身份证号码"、"变更电话"、"变更银行账号",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项目后再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
9.若要退出当前登陆界面,请在页面右上角点击。
10.若想查看自己的历史记录可在首页左下角点击-,然后进入详情页面中查找。
11.当您在网页上填写完所有信息之后就可以提交了!如果您是使用网厅或者没有绑定的手机号码的话还需要到网站首页左上角的导航栏中的个人中心去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