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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征期定了税局刚刚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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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份征期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3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3月征期定了!15日截止!

(2)3月1日起,个税汇缴开始!

(3)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截止!

(4)个税手续费返还!3月31日截止!

(5)印花税,免征!

(6)这类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至15%!

(7)印花税申报实操!

01

3月征期定了!

截止15日!

税局明确:3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3月15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02

3月1日起

个税汇缴开始!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元的。

二、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三、哪些费用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

下列在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上限元/年)。

温馨提示: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四、手机端如何办理个税汇缴?

(1)打开个税App,选择,选择。

(2)纳税人需要核对当年“综合所得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并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

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年未及时添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汇算清缴时选择一次性扣除。

(3)纳税人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根据汇算结果,或。

PS:更多关于个税汇缴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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