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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12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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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明书;纳税人填写的内容和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当场登记。纳税人填写的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写条件的,税务局会当场将需要修改的内容通知给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限结束后15天内按照本方法第六条或第七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遵守期限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期满后5天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单》,通知纳税人在5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从下个月开始按销售额按增值税税率计算纳税额,直到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不得抵销税款。

3、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可根据增值税一般征税方法计算纳税额,并按规定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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