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了,大家都喜欢到处旅游,如果平时运动不多,就会感觉一直走比较吃力,不过现在一般景区都很贴心,会配备摆渡车船、电瓶车等交通工具,让游客在内部景点之间不至于奔波得太累,而且缆车、游船也都可以让游客在观景的同时得到适当的休息,真的是一举两得。当然如果我们一天要去几个景点,一般的旅游城市也有游字头的专线车供游客选择,这些交通工具为在外的游客提供了许多的便利,但是您想过他们的运营如果收费应该如何交增值税吗?
一、“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税目如何适用
可能一般人会觉得这些都是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应该按交通运输业交增值税吧?
还真不能这么说。如果是游览场所外景点间的旅游班车、旅游专线是按交通运输业中的公共交通运输业缴税。但按财税〔〕号第十一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文化体育属于生活服务业,并不在交通运输业税目下。
另外有个*策我们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