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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24 20:22:00

一、哪些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哪些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1.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2.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得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是指进行权益性投资投入的资产。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4.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应纳税额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概念,不要搞混哦

六、税收优惠*策(减免税*策)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类别包括免税收入、可以减免税的所得、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抵免应纳税额和其他专项优惠*策。

(一)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减、免税所得

1.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农业: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农产品初加工④灌溉、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

(2)林业:①林木培育和种植②林产品的釆集③中药材种植

(3)牧业:牲畜、家禽的饲养、兽医

(4)渔业:远洋捕捞

(5)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2.从事下列项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三免三减半

(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的投裕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

(1)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2)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该项优惠*策。

5.非居民企业所得

(1)10%的税率

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境内所得减按10%:

(2)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外国*府向中国*府提供傍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②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府或居民企业提供优恵岱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③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一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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