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记账注意哪些事项,个体户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吗
1、原始凭证记账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单位个人手里购买东西,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吗?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策规定的起征点。
3、个体户哪些情况下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个体户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具体咨询主管机关。
4、购买方为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码吗?
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的规定:自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府机构事业单位不在此范围内,因此不适用此规定。
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策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