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到3月,是首个经营所得个税清算汇缴时间,在这即将截止的时刻,提醒有经营所得的个人,一定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自己进行个税的清算汇缴或者委托专业机构代为清算汇缴。在此,对经营所得个税清算汇缴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纳税人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的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对于这些纳税人的经营所得只要不是实行定额征收,实行查账征收的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其次,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及纳税期限的规定。个人取得的收入需要年度汇算清缴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的综合所得需汇算清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另一种是需要汇算清缴的是经营所得。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如下表:
关于经营所得纳税期限的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再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成本、费用(与个人、家庭支出能分清的,可以据实扣除,不能分清的,以发生费用的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损失、税金(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税款和税收滞纳金)、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以及其他支出。
最后,龙域法税再次提醒,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而不是6月30日,千万别错过了汇算清缴的时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汇算清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被处以0.5倍至5倍税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