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查补以前年度税款,可以在补交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递延吗?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3、符合减免耕地税的纳税人,需要留存哪些资料?
符合耕地占用税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应留存下列材料:(一)*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二)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三)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四)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土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五)其他减免耕地占用税情形的证明材料。
4、房地产企业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怎么缴纳土地增值税?
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