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税务局发布前三个季度税务数据,文中提到:
前三季度,小微企业普惠性*策新增减税亿元。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新增减税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新增减税亿元;“六税两费”减征*策新增减税亿元。
看完这一数据,不经感叹,国家对企业实越来越好了!
那迷糊在这里提个问题,文件中说到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我们常说的小微企业一样吗?
有很多会计人,甚至包括从事会计工作许多年的老会计,也没有办法准确区分两者区别。
今天,我们就来整理下两者区别吧。
先看概念: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小型微利企业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好像还是不太能区分,对不?
从税收*策看:
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三个标准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万元
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但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可以理解为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来阐述,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可以定义为小型微利企业。
小微企业:
从企业规模大小来划分,主要是和大中企业相对。
小微企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最新*策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都属于小微企业。
现在,能区分清楚了吗?
迷糊姐还要提醒各位,因为国家逐渐加大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力度,衡量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也许明天,定义标准就会改变,所以,大家一定要时时刻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