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市民刘女士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发现“被入职”,受雇于济南一家陌生的物业管理公司一事,怀疑身份信息被冒用。4月7日,涉事物业公司回应称,刘女士的身份信息是一名外聘员工上报的,他们已到税务部门更正了身份信息,刘女士应该不会再多缴税了,但外聘员工却否认上报了他人身份信息。
发现受雇于陌生公司
对方却称“重名了”
4月2日,刘女士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办理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发现自己的受雇信息一栏中,除了目前工作的公司,还莫名多出一家陌生的物业管理公司,这家物业公司从年5月开始给她“发放”工资,8个月时间里总共“发”了元。但奇怪的是,刘女士从未听说过这家物业管理公司,也从未在这家公司工作过,而公司“发”的工资她也一分钱没收到。因曾丢失过身份证,所以她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
4月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涉事的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刘女士曾在济南某建设公司一个项目部工作过,不过属于外聘人员,干几个月就离职了,而他们公司和这家企业是合作关系,帮忙代发工资,所以才会出现刘女士虽然和他们公司没关系,却由他们公司发工资的情况。
随后,建设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发来了“刘女士”的支付宝账号和工资转账记录。“我们给她发过工资,都有记录,还有她来上班的监控,她现在却不承认了。”工作人员认为,“刘女士”可能是因为被辞退怀恨在心故意说谎,一边拿了公司发的工资,另一边却欺骗记者谎称自己没在项目部工作过。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项目部工作的“刘女士”的名字虽和受访的刘女士名字相同,但头像显示二人明显不是同一个人。“我们弄错了,重名了!”当天下午6点多,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再次联系到记者更正了之前的说法,称等假期结束上班后他会让财务查一下当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看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
俩人名字相同
但系统登记的却是他人身份信息
名字可能会重名,但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号,公司为何会录入他人的身份信息呢?4月5日晚,刘女士联系到这家建设公司,建设公司的工作人员帮她调取了项目部外聘员工“刘女士”的信息,公司系统里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全是刘女士的信息,连纳税人识别号也是她的,且其受雇从业日期为年5月1日,有自己的工号。
“完全就是我的身份信息啊,我的信息应该是被冒用了。”刘女士表示,她不确定是项目部员工还是物业管理公司冒用她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冒用的,可能是为了避税,如果是项目部临时工冒用的,可能项目部员工有问题,比如有违法记录等前科,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找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该公司除了用支付宝支付工资,还通过银行卡向“刘女士”转账。该公司提供的截图显示,“刘女士”的支付宝账号经过了实名认证,而4月份工资的网上银行电子回执显示,其领取工资的银行卡开户行为建行济南交校路支行,且预留手机号和支付宝注册手机号一致,但并非刘女士的手机号。
由于担心身份信息被冒用会产生其他问题,4月6日,刘女士特意查询了自己的个人征信、银行开户记录、支付宝的绑定记录等,发现除了正在使用的账号外,并没有发现额外的账号。而物业管理公司在查询了外聘员工“刘女士”的手机号信息后,发现其手机号登记的名字虽然和刘女士相同,但身份证号却是另一个。
“也就是说,这个人确实和我重名,但她领取工资的支付宝账号和银行卡号都是她自己的,但在公司员工信息系统里用的是我的身份信息。”刘女士说,由于物业管理公司说不清楚为何会录入她的身份信息,想让她去公司一趟面谈这件事,但她觉得问题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导致的,应该由他们自己调查清楚。
公司称身份信息系员工上报
当事员工:未报过
4月7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再次联系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杜先生。杜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上午已到历下区税务局将刘女士的身份证号更正为那名和刘女士重名的离职员工,这样刘女士就不用再为并非自己收入的元多缴税了。至于刘女士的身份信息会为何出现在他们公司的税务系统里,杜先生表示,刘女士的身份信息是那名重名的“刘女士”上报给项目部的,然后项目部再给他们。
为佐证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记者随后也联系到了项目部的外聘员工“刘女士”。据“刘女士”称,她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他们公司和项目部也是合作关系,双方的合同都是她负责签的,因只是外聘的临时工,所以当时项目部并未要她很详细的信息,只要了银行卡号,并未让她提供身份证号。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从3月份开始到项目部工作的,虽然每个月都通过支付宝或银行卡收到了工资,但她并不清楚是谁发放的,直到4月5日物业管理公司突然联系她,她才知道工资是物业管理公司代发的,而不是项目部。“我有我自己的身份证号,物业公司搞错了名字倒是有可能,至于其他的,没必要谁冒用谁吧?冒用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刘女士表示,她也不清楚此事到底怎么回事。
一边是物业管理公司称是外聘员工提供了刘女士身份信息,另一边却是外聘员工称只向项目部提供了银行卡号未提供身份证号,而刘女士的身份信息到底是如何出现在物业管理公司的税务系统里,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目前仍有很多疑团待解。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涉嫌违法
可在线申诉
据了解,公民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确实不少,有个别企业冒用他人信息实现虚报个税,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上,“被企业盗用个人信息虚报个税”的问题成为热点问题,而平台在答复中称: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年8月,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对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