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6月25日起,本市发票勾选抵扣路径由原来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变更到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部分纳税人除外),在新的平台中,若勾选不到想要的发票,该如何处理呢?
小提示
若销售方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税务数字账户中查询不到发票的,可能是开票方开具的发票未上传,可以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或者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