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一个朋友的咨询,问为啥他们的合作公司不愿意开具专用发票,只是尽量要求开普通发票。
我先问了下情况,才明白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这下就懂了。
根据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万内是免征增值税的,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倒是要一分不少的交上,不仅如此,因为产生了增值税,还有不少的附加税要交上。
我问朋友,如果你们只是当作费用,产生的进项税又不大,不如要普通发票,在价格上可以让对方适当优惠一下,这样他们能享受税收政策,你们也能有适当的让步。
恰好今天又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给退回了,因为我们虽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却是按简易征收的,不能抵扣,要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当作费用发票就行。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开就行,如果是跨月了,那就需要做红冲处理。
公司在实现销售或者给客户提供服务以后,必然要给对方开具发票,开什么发票,要根据对方的纳税人身份来确定。
发票是商品经济活动中一种重要凭证。发票不仅是销售方确认收入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购买方确认成本费用的重要凭证,同时发票又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检查时的关键凭证。
可以这么说,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你有没有完成纳税义务,发票都是关键证据,所以,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人都需要发票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以及用来当作完税证明。
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大多数情况都是要专票的,因为他们能抵扣,如果他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取得发票的作用不过是进他们的成本或者费用,那么销售方开专票就有点多余。
要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滞留票的说法。
就是我开了发票,你收到发票并抵扣了,这就完成了闭环。如果我开了,税额交了,但是你没有抵扣,就没有形成这个闭环,就会形成滞留发票。
今年三月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我们财务忙得不行,因为公司员工有大量的人需要退税,有些人因为已经离职,公司财务无法协助办理,于是税务局把退税任务硬派给公司,必须帮这些人做退税处理,并给予权限。
因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本质上要应享尽享,虽然几块钱大家都不在乎,但是不退税相当于没有享受倒优惠政策,所以税务局才当任务一样来派送。
同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是专票可以抵扣,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万内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都是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是应享尽享。
通过以上的描述,大家应该能明白,开什么发票,不是你想或者不想的问题,而是有明确的规定。
当然,如果双方商量好了,一般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也没什么问题,不过即使开票普通发票,对销售方来说是一样的,一般纳税人不会因为开普通发票免税的,小规模倒是可以,既然如此,为啥不开专票呢,对方还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