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进项税?
进项抵扣一直都是会计们关心的问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那么具体该如何来抵扣呢,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取得哪种类型的凭证可以作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取得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注:不含民航发展基金)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5.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举例说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9月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张,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4元,税额为.66元;取得3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为元,燃油附加费元,民航发展基金元。
一、甲公司可以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多少?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66元;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09*0.09=.28元
二、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纳税人首先需要进行旅客运输服务发票采集;
2.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同时,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第10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