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王与阿迪达斯和解内幕 并非侵权而停用商标
历时五年的阿迪达斯状告阿迪王侵权案最终以和解收场,其并非是传言中的 阿迪王 输了侵权官司,也不是 无奈 才和解, 真正原因是双方协商决定, 阿迪王 中文商标和三角标LOGO转让给阿迪达斯,该中文商标及三角标LOGO将不再继续使用,也不会出现在终端店面中
阿迪达斯辗转多地诉讼五年 回顾事件,在2008年8月,阿迪达斯以阿迪王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在营口市中院一起诉讼,此后,由于阿迪王提出管辖异议,该案件移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2010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阿迪王并未侵权,驳回阿迪达斯的全部诉讼请求。
期间,2009年7月21日,阿迪达斯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今年3月,阿迪达斯将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3月15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阿迪王 商标与 阿迪达斯 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没有侵犯阿迪达斯的商号权而驳回。对于此次诉讼,阿迪王作为第三人认为, 阿迪王 商标与 阿迪达斯 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商标 阿迪达斯 是臆造词,无明确含义
五年未开花结果,如今却握手言和
阿迪达斯走过了五年的诉讼路,终于等到了开花日,对于近期媒体报道和解内容,双方均三缄其口。据悉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告阿迪王(包括经销商、区域代理商、加盟店)不得继续在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标LOGO和 阿迪王 标识的商标;二是自4月7日起,阿迪王的所有店铺不得出现三角标和 阿迪王 字样,若出现违约,须赔偿300万元以外。
据内部人士透露,为了保证此次诉讼形成良好结果,同时也忌惮阿迪王在中国体育市场的影响力,阿迪达斯与阿迪王签订了私下给予100万美金的补偿费用,同时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保留使用,并且给予阿迪王无限期清理旧LOGO和中文包装的产品等一系列隐秘条款。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此次诉讼就是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水浒传,民族品牌被国际品牌 招安 了。世界格局变幻莫测,一个品牌要想长久发展,傍大腿形式是走不远的,必须要有创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阿迪王这次虽没了logo,却体现出了一个品牌应有的风度,为国内其他品牌开辟了先河,危机中也往往蕴藏着诸多机会,期待阿迪王能够抓住此次机遇进行华丽地转身,以全新的姿态在民族品牌的道路上走得更宽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