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六品锦衣卫授权发布
最近有位警校生向六哥咨询了一些自己将来工作后可能要面对的疑惑,他说老师教给他的是警察在处理案事件中要有主导地位,而他看六哥则在一直劝导大家要“无为而治”,他实在不知道哪种操作更贴合实践了。
其实,六哥和他的老师讲的并不矛盾,做个很简单的比喻,有双方群众的报警,叫警察去无非就是去“评个理”,双方就像是一场拳击比赛的两方选手,而警察需要做的就是“把握规则、主持公道”,并在双方有违规的时候叫停一方,而不是积极的参与到其中一方去,学校老师所说的“主导”在六哥看来也只是指能控得住局面,不能任由案事件随波逐流的发展,而不是指事无巨细的到处插手。
比如六哥在出一个门头房租赁纠纷的警情时,刚到现场就被报警的女同志吼道:“你们把他抓走!”看着门口站着的男同志,六哥对报警的女同志说:“警察处警是依法办事,我们不是任何一方的打手,不是谁报警谁有理,不是你让我抓走我就得抓走的,我先问清楚情况再决定我该怎么办。”六哥所说的这句话,其实就是学校老师所说的“主导”案事件发展方向,而不是被报警人牵着鼻子走。
在后来的双方陈述中,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双方越说越激动,说话声音越来越大,因为他们吵架也是一种宣泄,六哥就抱着肩膀静静的听着他们吵,让他们尽情的宣泄。两人吵了七八分钟,看六哥不说话了,就转头又来找我让我“评评理”。六哥平静的说:“你们不吵了?我心脏受不了你们这种高分贝的叫喊,如果谁声音大谁有理的话,驴能统治世界,我来不是听你们吵架的,我说话你们又不听,如果你们还没吵够,我就去门外面歇歇耳朵,你们吵够了,觉得可以平心静气的说话了,我再来给你们评理。”在局势控制下的任由双方“自由发挥”,这便是一种促进处警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无为而治”。
双方经过了一番宣泄,都有了台阶下,反而不再争吵了,正在六哥给双方普法并给他们讲事实摆道理的时候,这名男性当事人的一位男性朋友突然出现在店铺门口,不问三七二十一就把门口的一个马扎扔进了屋里,险些砸到女报警人,六哥见状冲上去一个别腿摔把他扔到了地上,反手骑在他身上给他戴上了手铐,并冲着执法记录仪大喊:“你现在涉嫌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你进行传唤,因你的暴力行为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之规定,我依法对你使用约束性警械,听明白了吗!!!”局势发生瞬间变化,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案事件向恶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重新控制局势,这也是学校老师所讲的“主导”地位处置。
处警现场就是这样,并不是按部就班的按照专家撰写的处警规范一步一步去“实现”、再去处置,处警现场就是这么一秒一变化,没有提前设置的程序,没有固定的处置方式,坏人从来不按照砖家的“剧本”来,全凭一线民警的随机应变和运气好坏。
近些年来的执法环境六哥不客气的说简直就是一天一变化,个别高高在上的领导每逢给民警训话时,都是满口“想当年我XXXX”,六哥很想接话:“你按照你当年的方式来处理一个事试试,分分钟让你‘扒了这身皮’。”
每逢有人炒作警察执法的时候,无论是外人还是内人,都会一帧帧回放你的出警录像,名其名曰“复盘”,“复盘”的“最大目的”在于“找到你的错”,无论“你的错”是否影响整个案事件的走向。比如多年前六哥的一位同事在出一起报警“诱拐”的警情时,为了防止里面真的被“诱拐”的女孩有二次危险,用手堵住酒店的猫眼谎称酒店管道维修敲门,对方开门后,因睡觉被吵醒多次辱骂民警“SB”,最终这起阻职案没有被处理的原因是:“复盘”后发现民警出警虽身穿警服,但在叫门时未表明警察身份,程序上有“瑕疵”。
事后,六哥以一顿元的自费烧烤抚平了出警民警的忧伤,卸下了他的思想包袱,做通工作让他继续砥砺前行。
所以,在目前执法环境下,六哥建议一线的民警特别是将要走上执法岗位摩拳擦掌的新警们,用“裁判”的眼光,用“非主导”的地位,来处理案事件,或许,这对我们都好。
理论都是枯燥的,上个案例吧。
曾经出过一个警,事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开宝马三系的小伙子在人行道停车位上倒车,车技太差,折腾了好几把都出不去,旁边店铺里的一位四十多岁的男老板好心给小伙子说前面的小路口就可以出去,结果小伙子车技差还倔,就是不听,老板也好心过了头嘟囔了小伙子两句,小伙子便和老板吵了起来,小伙子说报警,老板就把小伙子从车里往外拉(拉手腕),让他一起去派出所“评理”。
出警民警刚到现场,小伙子就放出了狠话:“你们处理不好我得往上找。”这是一句令一线民警相当讨厌的话,每一个字中都透露出他的轻蔑和不信任,不过,一线民警民警经历了太多了,听这话耳朵都听出茧子了,早已习惯不与这样的人论口舌上的输赢,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句:“既然你们现场调解不了,跟我们回派出所吧。”
到了派出所,小伙子依然是一副“我是纳税人我养你”的样子,六哥知道,想收服这样的人,只能用四两拨千斤。六哥先把双方带入了一个有录音录像的房间里处理事情。
在陈述事实部分,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小伙子说店老板不仅反手“擒拿”了他,还掐了自己的脖子,而店老板说,他只是拉着小伙子的手腕下车去派出所“评理”,没有做过任何扭臂或掐脖子的动作,双方各执一词,当时发生纠纷的地方还没有监控。
六哥听后,对小伙子说:“你看,你也听到了,店老板说没有掐你,也没有扭你胳膊,刚才现场我们也去了,附近没有监控,你现在有什么证据证明店老板掐你的脖子和扭你胳膊吗?”
小伙子说:“我有录像,在手机上。”
六哥说:“好啊,你播放给我们看看。”
小伙子起初怎么都不愿意播放,在六哥的再三催促下,他打开手机,播放了他录制的视频。视频里就只有他用手机在拍店老板,店老板站在那里和他争吵,从头至尾没有靠近过他。
六哥问:“你这录像中我没看到店老板对你动手啊?”
小伙子说:“你听我在视频里问他你为什么打我,他不回答,他这不是默认吗?”
六哥很想笑,但我只能憋出内伤的说:“小伙子,我要的是证据,你觉得这算是证据吗?如果我在视频里问你为什么偷我东西,是不是你不回答,就代表你偷我东西了?”
小伙子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当时场面那么紧张,我怎么可能提前录像啊?”
六哥顺着他说:“对啊,我觉得你也不可能预知你要挨揍啊。不过,你有其他证据也行啊,比如你脖子上有掐痕啊,你手臂上红肿啊,有吗?给我看看。”
小伙子问:“没有吗?”
六哥说:“没有啊,要不你把手机给我,我拍照给你看看?”随即六哥用他的手机给他拍了好几张照片,小伙子说:“嗯,怎么会没有呢?”然后像找虱子一样各处寻找“红肿”的蛛丝马迹。
六哥说:“抽个耳光都会留下红印,你说他扭你胳膊,掐你脖子怎么也得有个红印啊,现在没有,你说怎么办呢,你还有其他证据吗?”
小伙子把难题一推,说:“那你说怎么处理吧。”
六哥说:“这个事怎么处理,不是我说了算的,是你说了算的,你不是报警被打了吗?两个处理方式你来选择:第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成功且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再处罚相关人员。第二,调解不成或者你们不同意调解的,我们受案调查,有证据证明店老板打你的,我们处罚他,没有证据证明店老板打你的,我们下不予处罚,你觉得自己有损失可以持我们下达的不予处罚文书去法院起诉店老板。二选一,你选哪一个?”
小伙子说:“现在我俩说的不一样怎么办?你怎么处罚?”
六哥说:“我刚才没说一定要处罚,你可以提供你被打的证据或证人,店老板可以提供他没有打你的证据或证人,最后综合考虑是否处罚,事实不清的,视为你被殴打的证据不足,那是没法处罚的,但是你可以拿着你损失是店老板造成的证据去法院告他,让他赔偿。解释清楚了?二选一,你想如何处理?是想调解,还是想不调解我们直接调查?”
小伙子说:“这样吧,我没什么要求,医院看病,我没钱。”
六哥笑着说:“小伙子,开着宝马三系说自己没钱不太合适吧,另外店老板愿意给你垫付医药费他自愿,他不愿意掏钱,我们没有强制力从他身上搜钱,看病都是自己垫付,回来一起调解。我医院,医院里他再打你或者跑了,都是我们渎职,医院看病,你自己去吧,留好单据。”
小伙子转了转眼珠子说:“我要给我X院的叔叔打个电话。”
六哥笑笑说:“可以啊,电话随便打,你咨询你亲戚朋友任何问题都可以,但是我不希望一会儿我的手机响了有什么人来询问我这个事件,现在是教育整顿期间,其中严查的第五项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办案、打听案情,如果我接到了这样的电话,我需要如实填写并上报上级整顿教育小组。”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六哥收起了笑容。
小伙子满脸堆笑的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六哥打断了他的话:“不是最好,我只是善意提醒,别因为一点破事坑了自己的亲戚。”
小伙子出去打电话的时候,店老板对六哥说:“他这不是讹人吗······”
六哥打断了他,说:“大哥,谁说调解你一定要同意啊?调解是你们自愿,我不插手。”
小伙子回来了,“略显大气”的说:“这样吧,我也不追究了,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我昨天刚买的,有发票,,你把这件衣服的钱赔给我吧······”
六哥问:“小伙子,你的衣服坏了吗?我没看到你衣服上有任何撕裂或者污染啊,你要全额赔偿不太合适吧。按说你要求全额赔偿老板也同意的话,你应该把这件衣服脱下来给店老板才行。”
小伙子扯了扯本来就很松的衣领:“你看我这衣领都被拉松了,你赔我二百块钱吧。”
讲真,如果不是考虑到什么利用投诉绑架执法,我早就训他这个没教养没素质的孩子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六哥笑着说:“好,你想要赔偿多少就要多少,只要对方同意就行,我全程不干预。”
店老板听到这个要求,突然有些激动了,用颤抖的手指着小伙子说:“小伙子,我好心好意帮你,你怎么还反咬一口呢?你摸着良心说,我打你了吗?我撕扯你衣服了吗?凭什么赔你钱?现在真是好人不能当啊!”
六哥安抚店老板,说:“别激动,别激动,赔偿是你们双方自愿的事,没人会强制让你赔钱,不至于气坏了身子,你们达不成协议,我正常处理就可以了,不值得生气。”
小伙子则说:“元,最低了,我也很生气啊,你干嘛要拉扯我?”
店老板说:“我好心好意做好事,落得这么个下场,行,今天算我倒霉,我就五十块钱,你爱要不要。”店老板竟然说要赔给小伙子五十块钱,这有点出乎六哥的意料。
小伙子说:“不行,最低了。”
貌似六哥已经看清了小伙子是想薅一点是一点了,我是最不想惯着这种人的,宁可我做几份笔录给他下个文书让他什么都得不到,我也不愿意看做了好事的人受委屈赔他这五十块钱。
我说:“算了吧,你们也别调解了,我看你们也调解不成,我这就给你们打一份调解不成的记录,你们确认后双方签字,然后,小伙子我给你制作笔录,弄完你走,我再给店老板制作笔录,完事你也走,我随后再去附近走访一下证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店老板打人了,我就处罚他,按你说的情节差不多也就是元以下罚款,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店老板打人,我就视调查结果向法制呈报不予处罚或者终止调查,然后把文书邮寄给你们双方。好了,就这样吧,都半小时了,你们没有必要在这里继续耽误时间了。”
说罢,六哥扭头就走,小伙子像急于卖货的摊主一样从背后叫住六哥:“警官,五十就五十吧,我不麻烦你了。”到了这个地步,六哥也无解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想让他们不调解都不行。
六哥特意走到他跟前,说:“你别违心的调解,我们一点都不麻烦,就是几份笔录的事,别回了家再说我们强迫你调解,投诉我们‘处理不好’。”
小伙子说:“没有啊,我是自愿调解的。”
六哥见事处理快要处理完毕了,也给小伙子露了个底牌,指了指头顶的监控,说:“这里可都是录音录像的,而且这个录像我们都会保存下来,你可确定好了,调解是你自愿的,数额也是你们自己商量的,我全程没有参与任何意见。”露这个底牌,就是为了告诉小伙子:想诬陷投诉我的时候,你自己先掂量掂量。
如果大家认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你可就错了,精彩的部分来了。
在六哥打印调解协议书的时候,一名辅警匆匆跑进值班室,说:“哥,后面那个店老板心脏病犯了,我知道你有速效救心丸,赶紧给他吃上。”
六哥摸了摸口袋,发现早上换装的时候没有拿出来,便让辅警去对面的药店买了一盒,回来后,六哥拿着药走进办案区。
六哥先让辅警把店老板放平躺在地上,然后问他:“这个速效救心丸你以前吃过吗?”店老板说吃过。
六哥又问:“你吃几粒自己有数吗?5粒就是急救的量了。”老板说5粒。
六哥便给了老板5粒让他含服,当然以上问的这些话都是免责的话,证明老板明确知道该药如何服用、服用剂量且对此药物没有过敏史。
旁边的小伙子尴尬的笑并问六哥:“他不是装的吧。”
六哥说:“刚才没听我说别激动吗,我刚才就看到他手抖了,就这事气的,你见过装病的人头上冒汗的吗?”
小伙子说:“五十块钱我不要了,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六哥说:“你往哪走啊,他倒了是因为和你说话气的,等人没事了你再走吧,他现在让不让你赔钱都不好说呢。”
随后,六哥大声的说给小伙子听:“老板,需要打吗?你这不是小事啊,让医生来急救一下吧。”
小伙子头上冒着汗说:“我打,我打。”六哥嘀咕了一句“谁打谁拿钱啊”。
后来,医生来了,店老板服医院。
再后来,小伙子要求赔偿的50元不要了,并在出警单上写下了“不要求赔偿,不要求公安机关继续处理”的字样后,匆匆逃离了。至于谁拿的钱,我不知道,六哥让辅警不要掺和这事,毕竟店老板在派出所期间我们没有任何人训斥过他一句,调解过程中六哥还在劝慰店老板不要着急。
再再后来,店老板非要花50块钱购买六哥手里的速效救心丸,问其原因,他说六哥我也用不到,不能让我替他花钱买这药。六哥笑笑说:“没事,我平时也随身备着以防万一,也用得上,如果你想要继续吃,我可以把刚才你吃的那瓶送给你,但是你想花钱买,不给。赶紧回去吧,医院查查,这不是个小事。”
后来辅警问六哥人倒在了办案区我慌不慌,其实我一点都不慌,毕竟整个处置过程我都是在“尊重双方选择”的“非主导地位”处理,更没有先入为主的对任何一方训斥或恶语相向,他的病倒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且我已经采取了及时的抢救措施,如果谁敢“复盘”说我此事处理有任何责任,我敢拿着全程监控和他斗到天边。
一起普通的警情,六哥明知小伙子的非正义和店老板的委屈,但面对小伙子拿着放大镜带着挑刺找事的状态来处理问题的局面,六哥也算是用柔中带刚的利用“非主导地位”处理方式让他“无话可说”、“无可挑剔”,也算是为正义略微扳回了一局。
在一线案事件的处理中,警察更应该像关键时刻才出手的裁判,而不是始终参与其中的拳击手。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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