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建材经营部(纳税人识别号:**********R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税一稽罚〔〕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南市税一稽处〔〕59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