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赵建华)今年,中国加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支持力度,自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介绍,年,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人民币,下同)。年疫情发生以来至今年3月底,实施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超过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税负降到零,为纳税人节约了宝贵的资金,帮助企业渡难关,纾困力度大。
国家税务总局3月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推出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受益对象多。目前全国共有小规模纳税人超过万户,今年新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对开票、申报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增加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提示功能,帮助纳税人便捷享受政策,最大限度避免错填、漏享。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同时,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在3月31日举行的“税务讲堂”上介绍,“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次减免优惠继续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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