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的租金发票增值税到底是1%?3%?还是5%?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自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怎么申报?
自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3、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怎么申报?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或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填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相应栏次,差额扣除的部分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的相应栏次。
4、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了发票并已缴税,发生退货怎么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小规模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税款可在作废该专用发票所属季度增值税申报以前,携带《退(抵)税申请表》,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