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
这项“神操作”必不可少!
否则,明年你每个月的收入
都会受到影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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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在本月31日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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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年12月31日前,需对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年。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还是核对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这4种情况需要修改:
1.想修改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年去世,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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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端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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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你在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
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年,修改之后再确认年的信息。
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
4.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5.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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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网页端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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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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