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的总结
国家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许多的税收优惠,从上讲我们已经知道自然人(即其他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那么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自然人都可以享受吗?还真不是的,我先做个总结。
从上表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大部分自然人都是可以享受,但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及以下免增值税还是有区别的。
二、一般情况下,月销售额15万及以下的自然人只有办理的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才可享受免税优惠
在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互动交流中有明确说明。同时说明还是有特殊规定的。这里有人会说,这个金额怎么是说的10万。我们再看另外的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1号”在“财税〔〕13号”规定的月10万元以下免税基础上,将免税适用的上限提高到15万元,但优惠适用的纳税人范围并未改变,所以年的解读仍然适用。
三、对自然人出租房屋月收入15万元及以下的免增值税
在文件中还特别说明,如果一次收取多期租金,分摊后只要满足月租金15万元,还是可以适用免税的优惠。
四、对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汇总开普通发票的,也是可以适用月收入15万元及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
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互动交流中只说到了保险代理人,但是我们在上一讲里曾经学习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5号“规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征管的政策是和保险代理人相同的,所以免税规定同样适用。
五、小结及建议
自然人也不要觉得是不是对自然人不公平,从以上文件和总局互动交流答疑可以看出,只要是能分期的收入,总局都是给了免税的优惠。月15万元(季45万元)都是按期来统计的,肯定不能给自然人每次开票的时候都减免。如果自然人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本来就应该办理税务登记,所以想享受优惠,那该办税务登记的就办吧。现在各地税局都有各种简化税务登记的措施,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也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