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会计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抵扣,所以可以在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下购买商品。这真的可以吗?
近日,某小规模纳税人收到税务局风险警示:该小规模纳税人未进行任何销售,未提供任何进项发票!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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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小规模有销无进
存在巨大风险
无投入的小规模产品涉税风险大,不小心很可能成为税务局重点检查对象。
一、涉嫌虚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或季度销售额45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因此,为了利用这个漏洞,很多人注册了几个小规模纳税人,他们没有业务,只是使用发票。因此,只有小规模产出没有投入一直是税务局检查的重点。
对于小规模的真实业务,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否则可能会出现疑似虚开发票的情况,被税务局盯上。
二、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虽然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抵扣,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年第28号公告,公司未取得进项发票,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这无疑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三、可能面临罚款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依法取得发票的,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可能面临罚款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全部开具一次性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资料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四)使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的;
(五)跨指定区域开票;
(六)未按规定缴纳注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四、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如果在没有取得发票或者合规证明的情况下采购货物,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后期货物的质量问题是可以保证的。
除此之外,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哪些涉税风险?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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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警惕!小规模、个体户
八大涉税风险点,赶紧自己检查!
1.发票金额正好处于免征额的临界点
目前小规模免税已经提高到每月15万或者每季度45万,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随着免税临界点波动,以前是每季度27-30万,现在是每季度40-45万,很难引起税务局的重视。
2.存在大量无效发票或异常无效发票
公司存在大量无效发票或当开票金额接近免税金额临界点时,会出现无效发票现象,秋后由税务局结算!
无效普通票10张,占当期全部正普通票的50%以上,或者无效普通票金额占当期全部正普通票的50%以上,发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如果满足任何一个条件,都很容易被当作企业异常预警。
不要相信我,有些公司已经被税务局要求进行自检,并反馈结果,因为发票非正常注销导致的风险警示。
3.因超标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会计师认为小规模标准是每年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发票金额控制在万元以内就没有问题,这是大错特错。
政策中提到的年销售额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销售额,而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的1-12月。
正是因为误解,每年都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被迫成为普通纳税人,这无疑给进项抵扣较少的企业增加了税负。
4.一址多户开具发票
在同一地址注册多个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在同一IP地址开具发票等等。
5.短时间内异常开票
还有一些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时间内开具大量发票,法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或户籍不在本地等。
6.个体经营者不记账
税务局明确:符合会计准则的个体户需要记账;不符合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购销登记簿。
别当真。有个体户因为不开户被罚款5万多!
7.个体户没有生意,所以不报税
很多个体户把零申报和不申报混为一谈。如果你认为你符合零申报的情况,你可以避免申报纳税。
注意,零申报≠不申报,零申报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局申报纳税!
此外,《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个体户在注销纳税申报单的时候被罚款2万多!
8.个体户是免税的,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
这里的免税是指本季度月销售额在15万元及以下的个体户,可以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认为超过免税额度才需要报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个体经营户,无论其销售金额是每月超过15万元,还是每季度超过45万元,都要记账、报税。只有申报才能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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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小规模、小微、个体户优惠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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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注意,
这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
也许个别你已经遇到过了
除了上述小规模纳税人未能做成销售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我们不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