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可以省多少税费?企业安置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给予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多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那么具体企业安置一名残疾人员工可以省多少税呢?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年52号)文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策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①纳税人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残疾人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某企业年安置残疾人人,该企业在职职工总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为万,适用税率为13%,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80万。该企业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13%-80=万
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退税额为×4×3×÷=万
该企业享受完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0万。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享受该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①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②为安置的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③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④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
某企业年安置残疾人职工人数为20人,残疾人职工年工资为5万,该企业安置残疾人
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多扣除20×5=万,少交企业所得税×25%=25万。
残疾人保障金
残保金是以本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低于按照当地规定比例安置人数的差额为计费基础计算的,即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可以相应地减少需要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
企业需要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要求的安置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果企业按照当地规定的安置比例要求安置了相应的残疾人,则无需再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保障就业基金;用人单位按照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