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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4个常见误区要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当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今天,小编整理了这个政策常见的4个误区,要注意哦~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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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纠正小规模纳税人每个季度销售额不到45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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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由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因此成本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
纠正日常发生的支出费用仍应依法取得合规票据,否则无法税前扣除,存在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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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45万元的,45万元以内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纠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销售货物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的,需全额计算缴纳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Tips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4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该免征增值税政策。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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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以后,必须使用税务Ukey开具发票。
纠正为了便利纳税人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有效降低纳税人负担,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调整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自愿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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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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