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了,纳税人可以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当然,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也没有结束,没有改好的小伙伴可以继续修改,明年综合年度汇算清缴有机会退回多交的税费哦。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范围: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扣除时间期限
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3、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2、扣除时间期限
学历(学位)教育: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扣除方式
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元/月)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元的部分。
标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时间期限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汇算清缴一般为次年3-6月)
3、扣除方式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范围: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为贷款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时间期限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扣除方式
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
3、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2、扣除时间期限
实际发生租房关系的月份。
3、扣除方式
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且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由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已婚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按规定分别扣除。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标准: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元。
2、扣除时间期限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年末。
3、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小编的朋友们因为没有填报之前都多交了很多税呢,在小编的帮助下一年省下了好几千。大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报哦,有问题可以留言和小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