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
一年一度的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居民个人(下称“纳税人”)需在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下称“年度汇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若在年3月1日前离境,则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今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二次组织居民个人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在正式办理年度汇算前,有哪些事项需要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