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分公司以及子公司都是伴随着公司发展壮大的需求逐渐出现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税收是不同的,因而也产生了不同的相关筹划需求。
要弄清楚分公司的筹划方案,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首先得弄清楚分公司需要缴哪些税。
分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增值税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经国务院财*、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在总机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是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的。
企业所得税方面:
分公司在计算税款时是汇总缴税的,汇总后利润显得就很多,一般都会超过了小微企业的标准,也就无法享受税收优惠,需要按照25%来进行缴税。
分公司并不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也不需要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进行纳税事项调整等,只需要根据总公司计算分配的实缴税款,就地补税或退税即可。
分公司除了根据属地原则要在当地纳税外,还要把利润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也加剧了分公司纳税筹划的难度和复杂性。
分公司的筹划思路
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扶持*策
由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增值税都在当地缴纳,因此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与总公司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没有关系。
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申报纳税的情况,那么该分公司在增值税上就是独立纳税主体,可以单独享受增值税的扶持*策。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是可以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如果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考虑将总公司的一部分业务分派给分公司,降低总公司的资金流,使总公司也成为了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扶持*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不超15万,季度不超45万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策。
利用行业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扶持*策
分公司在选择地区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利用行业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扶持*策,在此类行业和地区内布局总公司与分公司,比如在产业扶持地区注册分公司,就能够帮助企业缓解压力。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总分公司是汇总纳税的情况下,总分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一致的。如果总公司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15%的优惠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自然也适用15%的税率,可以申请相关资质享受优惠。
另外,总分机构在注册地址的选择上面可以考虑去一些产业扶持地区注册,通过产业扶持*策或者园区的减免税*策或者补助返税*策获得税收收益。
分公司的税务规划是整体性系统性的,同时也需要及时